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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公积金后多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多久可以发放贷款

    我想换电梯新房,就看中一个新楼盘,想申请贷款,但是因原来房子有商业贷款,所以2016年1月提取一次,那么我刚卖了旧房子,还在申请还款过程。我的问题有:1、我是否要距离上次提取满6个月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2、公积金贷款自申请之日起,多久可以发放贷款?3、我这种情况能否评卖房合同、银行还清结算清单、以及买我房子的一方申请贷款买我这套房子的其他什么有力证明资料,可以算首套贷款吗?毕竟房子是真的卖了,中间时间差不好交接,因为开发商等不到买主过户再给我签合同,定金已经交,我如果放弃5万定金就无法收回了。不知国家或广东省有无考虑我这种换房的情况,给予一个可以国家可以接受的处置方法? 北京市

    新房 过户 提取公积金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4784277888

    发布于2016-04-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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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354618466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根据您的描述,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二.贷款审核时限是从申请资料上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计算,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处办理手续的时间)。您可凭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登录我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查询贷款进度,也可到受理业务网点咨询进度。三.认房认贷方面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库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5.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您可根据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的标准判断进行申请。详请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链接如下:注: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4-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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