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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申请被退回要求补充无房证明

    本人李庆,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编号:00010580459012,被退回。建设银行五山支行工作人员通知,要求补充无房证明及我妻子的个人征信。(房产说明:购房合同及发票上写我和我妻子的名字,贷款合同为我妻子的名字,本人户口为河北,购房地河北)。请问为何我已购房,还需要提交无房证明?本次提取的是我的住房公积金,还需本人妻子提供个人征信吗?是否必须妻子本人到场? 北京市

    无房证明 购房 户口 贷款合同 举报

    提问者:ask8072411541

    发布于2016-04-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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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854212508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由于涉及您本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及账户安全因素等方面的考虑,“在线咨询”只解答常规归集、贷款业务问题,如汇补缴、转移、提取、变更等,不涉及审批细节。若有疑虑,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及提取资料到相关承办部门了解并由其作具体解释。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4-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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