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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的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出来在湖南长沙市买房或者建房

    您好!我是外地户口的,我2005年在广州黄埔区自费(没有用到住房公积金)买了一套房子,请问我的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现在能否取出来用或者在广州买第二套房子?如果不能,请问能否用我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在湖南省长沙市买房或者自己建房?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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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879984588

    发布于2016-02-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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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537388281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提取方面: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贷款方面:一、职工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缴存认定标准如下: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附: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详请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链接如下: 另:1、若异地购房或建房需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事宜请咨询购房当地公积金中心。 ????? 2、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异地购房或建房需提取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才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或再次咨询,链接如下: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2-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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