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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变更后提取

    本人情况:原有两套房,两套都有贷款,其中一套作为公积金提取资料,之前公积金一直提取顺利。2015年12月把作为资料的房卖掉了,现想用另外一套房继续办理公积金提取。另一套房之前也一直在还贷,2013年由于房子装修需用钱,于是把房子还清贷款后作为抵押重新贷款,现每月还贷。问:现在我还能提取公积金吗?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

    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2359407218

    发布于2016-01-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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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302591273 丨Lv 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若您是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房屋的可提取额度。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或再次咨询,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2-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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