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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广州行政区域房产提取公积金

    您好,我有套房子在佛山,之前就已经用这套房提取过公积金,现在我想再次提取(已经过了半年),是否要像初次提取一样,把所有的资料都带过去? 北京市

    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 房子 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602216985

    发布于2016-01-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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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390681954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13年9月26日后已提取过的(即资料已经过我中心系统扫描过):广州市外房产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到前台办理,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自2013年9月26日起,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时间间隔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管理,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为180天(含180天)以上。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温馨提示: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1-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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