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

    尊敬的住建委领导,我小区公共收益比如电梯广告收入等长期被物业收取并使用,物业每年公示的收支报告里对公共收益的收支表述非常笼统,完全看不出我们的公共收益花在哪里了。物业还称我小区原业委会与之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没有经过业主大会)里约定我小区公共收益交予物业管理并使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1.物业是否应该在收支报告中主动公式详细的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2.根据法律法规,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使用小区公共收益需要业主大会的同意,还是说不用业主大会,物业可以自行决定如何使用,因为物业有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内容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向冲突,以协议还是法规为准? 北京市

    物业 物业管理 业主 举报

    提问者:ask7699344275

    发布于2022-07-1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621865628 丨Lv 1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物业服务人应向业主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报告。有关公共收益相关情况,如何使用等均应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 2022-07-2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