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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公司不按照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以包干制收取物业费,如何处罚?

    我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决定,长期擅自以包干制收取物业费。我们通过信息公开发现,物业公司在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没有“以包干制收取物业费”的内容约定,业主大会也从未投票表决通过“以包干制收取物业费”的决定。物业公司擅自以包干制收取物业费。按法律法规,对于物业公司不按照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以包干制收取物业费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北京市

    物业公司 物业 房管局 业主 举报

    提问者:ask4755234541

    发布于2022-06-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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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945193720 丨Lv 1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对包干制未有明确约定,以事实服务形成的约定也可视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方式。
    +1 2022-06-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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