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的确认和重选程序

    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因部分委员个人辞职,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增补委员。在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的公示阶段,因故业委会提出集体辞职。按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集体提出辞职的,应当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说明辞职理由,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北京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业委会辞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中也有上述内容表述。咨询:1、在业主大会已公示,尚未召开情况下,业委会会集体辞职是否有效?在业主大会没有召开情况下,街道办可否确认他们辞职有效?2.可否请提出集体辞职的业委会继续主持业主大会召开,增补业委会委员? 北京市

    物业 物业管理 业主 业主委员会 举报

    提问者:ask5059495856

    发布于2022-03-3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9539986527 丨Lv 1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业委会集体辞职后,按小区议事规则的规定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说明适职理由,不需经业主大会批准,并书面向街道说明情况。辞职后不可继续履行业委会职责。
    +1 2022-04-06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