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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成立业主大会的相关问题

    您好,关于共有产权房在收房后如何成立业主大会,有以下问题咨询,烦请回复,谢谢!1.业主大会的成立依据哪个规则和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是否依然有效,它与《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相比,哪个更应优先适用?2.投票表决是不是也通过“北京业主APP”?APP上找不到小区,应联系哪个机构或办事部门呢?3.代持机构(比如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产权部分是否参与投票?(但代持机构不交物业费,不是物业使用人)4.是否有业主代表必须50%以上是党员的规定,如有请问规定是什么?5.如果参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其业主代表委员的资格中有一条“公告之日前一年度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但新收房的小区业主都不满足条件,如何处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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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590278277

    发布于2022-01-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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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75288261 丨Lv 2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目前暂未出台有关共有产权房成立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细则。如果北京业主APP上找不到小区,可联系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起相关流程。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业主委员会中业主代表须50%以上是党员。
    +1 2022-03-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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