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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关于名下存在房屋转出记录条款的建议

    建设共有产权房的出发点是解决刚需、经济能力暂时无法承担购买商品房的人群住房需求。随着近年来申购政策的不断完善,共有产权房的发展也趋于规范。但对于个别申购条件,本人仍有疑虑,希望政府可以酌情考虑,并予以解决。针对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不符合项中,“名下有房屋转出记录的”这一条款,是为了防止部分人变卖个人房产后,申请共有产权房么?那对于另外一部分,因某些原因,如离异、负债等原因,将房产变更的群体,共有产权申请的大门就永远关闭了。所以本人建议,是否可以在有房屋转出记录的前面加上一个适当的年限,或者增加一些除外的条件,在合规的前提下,让更多的人可以享受共有产权的福利! 北京市

    产权房 刚需 商品房 共有产权房 举报

    提问者:ask5760667984

    发布于2021-08-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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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73924425 丨Lv 0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在共有产权申请政策中“是否可以在有房屋转出记录的前面加上一个适当的年限”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政策制定过程中予以考虑,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
    +1 2021-09-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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