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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年前未成年时名下曾有住房转出记录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值得商榷!

    2021年1月5日,在贵委网站看到“ 20年前未成年时名下曾有住房转出记录还能申请共有产权房吗”的提问,贵委给出的回答是否定的。理由在于:《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我们都知道,法的溯及力基本原则是禁止溯及既往(2017年9月20日办法颁布施行),除非形成有利追溯。其否定的回答,就是溯及既往,完全背离了立法者“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之原意,也无法提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公平正义之本性。错误的原因,不是法律法规制定错误,而是需要解释,社会生活丰富多彩,情况多元复杂,有限的法条不可能穷尽现实生活。对条款中“申请家庭”应限缩解释在结婚之后且在办法实施之后,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实施者,执法时需要有温度有公平正义之心。 北京市

    产权房 刚需 购房 共有产权房 举报

    提问者:ask2284668495

    发布于2021-08-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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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941047035 丨Lv 1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支持首套购房需求,不面向有房或有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销售。如您符合条件,可申请公租房或市场租房补贴解决住房困难。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参考。
    +1 2021-08-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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