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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资格生效时间点

    因社保系统查询缴纳社保记录会有两个月延迟,那么购房资格是以单位缴纳第60个月社保的时间点为准,还是需要等到能够查询到缴纳记录时才生效?比如:11年7月开始在北京工作,单位次月(11年8月)开始缴纳社保,到了16年8月10日,单位缴纳了16年7月的社保,16年8月10号之后是否就有了购房资格?还是说得等到16年9月可以查到了7月的缴费记录才算有资格?辛苦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北京市

    购房资格 购房

    提问者:ask6764479707

    发布于2021-05-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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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043158328 丨Lv 1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连续5年在京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是:从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月的上一个月起,向前推60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当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会保险断缴,单位以月报补缴方式为个人完成补缴;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会保险补缴,原单位或新单位为员工完成补缴。以上两种情况补缴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不影响其在京购房资格。
    +10 2021-05-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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