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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本市户籍购房社保连续

    在本市缴纳社保已满五年(60个月),由于2018年11月工作变动,加入到一家新办创业公司,企业当时没有在社保局及时开户登记,导致2018年11月、12月、2019年1月社保没有缴纳,但企业已及时补缴3个月的社保,社保缴纳查询结果显示2018年11月、12月、2019年1月为补缴,请问这个情况影响购房资格吗?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找什么相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北京市

    购房资格 购房 满五年 户籍 举报

    提问者:ask9032358336

    发布于2021-02-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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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89941701 丨Lv 0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连续5年在京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是从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月的上一个月起,向前推60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当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会保险断缴,单位以月报补缴方式为个人完成补缴;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会保险补缴,原单位或新单位为员工完成补缴。以上两种情况补缴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不影响在京购房资格。
    +1 2021-03-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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