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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期间社保补缴是否符合购买存量房资格

    姓名:封伟身份证:430521197902031019在北京市养老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07年08个月;医疗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07年07个月;疫情期间单位补缴了6个月!是否符合北京购房资格! 北京市

    购房资格 购房 存量房 举报

    提问者:在冬天凝固

    发布于2020-12-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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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26952014 丨Lv 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非京籍家庭在京购房,连续5年缴纳社保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时,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二)自申请资格审核当月向前推60个月,购房人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三)因工作调转延迟补缴社保与单位月报补缴社保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在购房资格审核中视为正常缴纳。疫情期间,2019年12月-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未缴费到位的参保单位,可延长缴费至规定时间;缓缴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在购房资格审核时缓缴期内不受影响。2020年3月起,符合缓缴条件且向社保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参保单位,缓缴期内各月的社会保险在购房资格审核时不受影响。参保单位未申请缓缴且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或缓缴截止日以后缴费的,则为补缴。各月缓缴截止日期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
    +1 2020-12-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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