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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朝阳区房产赠予给未成年子女后,满五唯一认定标准的疑问

    您好!最近本人在朝阳区通过某知名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商品房,房产权属是夫妻双方共有,满五不唯一(夫妻双方在北京市内还有其他房产)。中介提出一个交易方案:即卖家(夫妻双方)先将房产赠予其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然后办理监护公证,代替未成年子女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进行房产交易。这样在交易过程中,即可认定该套房产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为满五唯一,不计入夫妻双方的家庭房产套数。中介强调,此交易方式目前在全北京市只有朝阳区有效,并且去年已有成功交易的案例。请贵委确认该交易方案是否真实可行?如是,此方案是否与《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相矛盾?而且为什么只在朝阳区有效,而在其他区无效?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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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35147693

    发布于2020-09-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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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011937644 丨Lv 1
    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2020年9月18日,您好《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相矛盾?请您咨询税务部门
    +1 2020-09-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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