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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自本人与北京市上品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起,上品公司未给本人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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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350869411

    发布于2020-07-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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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655021818 丨Lv 1
    可以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公积金投诉问题,答复如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开户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及执法监督等职责。经查询,北京市上品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东城管理部开户,您可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明细等证据向东城管理部进行投诉。受理投诉后,符合立案条件的,管理中心将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单位拒不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东城管理部地址: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一层。咨询电话:52185901。
    +1 2020-07-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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