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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力公司要求住建部门配合开具我们公寓是住宅的证明

    永利广场项目地上部分2单元7-22层264套公寓一直用的是商业电,我们想改民电,咨询中央商务区供电服务中心得到的答复是要求住建部门配合开具我们公寓是住宅的证明在住建委网站首页>房屋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住宅项目信息公示>住宅项目信息公示详细信息预售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永利国际中心坐落位置朝阳区工体北路 开发企业 北京京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73822517-7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光明 预售许可证编号 京房售证字(2009)408号 [查看预售许可证图片] 发证日期 2009/11/29 预售登记备案管理部门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许可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许可有效期限 起始时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终止时间为商品房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四个月内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2008规建字0248号 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 70 准许销售面积 19020.2800 批准预售部位 永利广场项目地上部分2单元7-22层264套公寓 我们将该网页截图给电力公司看,电力公司不认可。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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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864728291

    发布于2020-06-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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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吉古吉古 丨Lv 4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用电问题,我们已协调电力公司协调推进解决。
    +1 2020-06-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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