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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报并申请对北京人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育宾馆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小区停车收费价格的行为进行处罚

    本人徐锡珍,实名举报北京人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育宾馆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提高居住小区(东城区沙滩后街55号院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的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事实与理由:经本人向东城区城管委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停车场备案登记年检表显示华育宾馆管理的沙滩后街55号院小区停车场,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为:白天小型车2元/15分钟,大型车4元/15分钟;夜间小型车1元/2小时,大型车2元/2小时;但是其在停车场入口设立的收费告示牌明确展示白天和夜间都是同样的收费标准:小型车2元/15分钟,大型车4元/15分钟,未经任何程序违法提高收费标准。请依据:对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小区停车收费价格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进行相应行政处罚。我也可以提供改年检表照片供核实。举报人:徐锡珍电话:13810438941附:东城区人民政府对我的行政复议申请答复内容,提到我可向贵委反应举报答复内容:根据徐锡珍反映的关于对《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城管委(2020)第1号-告》的行政复议申请来信内容,2020年5月19日,东城区城管委安排停车管理科热线组进行办理。您好,您的来信东城区城管委已收悉,现针对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申请公开沙滩后街55号院停车场备案材料,东城区停车管理部门已按照公开的要求,并经产权单位同意,除产权单位信息外已逐一送达到您,您来信中提到的产权信息,东城区城管委无权公开。具体的房屋产权信息,需要您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二、关于您提出的“申请公开:其在2019年4月20日备案过期,后于2019年7月25日重新获得年检通过,其提交的年检材料,查阅其是否依法依规符合《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行政许可要求,其延期3月,未依法依归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年检,为何不行政处罚及取消备案问题”。经核实,沙滩后街55号停车场《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证》到期后,未到东城区城管委进行备案,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应由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另2019年8月16日,北京市交通委印发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分为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P+R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包括单位大院、居住小区)是指在道路外,为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等。第四条专用停车场按国家和本市物业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不需办理经营性备案。三、关于您提出的“收到的停车场备案登记年检表显示该停车场收费标准:白天小型车2元/15分钟,大型车4元/15分钟;夜间小型车1元/2小时,大型车2元/2小时;但是其在停车场入口设立的收费告示牌明确展示白天和夜间都是同样的收费标准:小型车2元/15分钟,大型车4元/15分钟。违法提高收费,请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做出行政处罚。”经核实,该停车场属于单位大院和居住区混合停车场,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停车场内部管理、变动,应由住建委进行监管和处罚。东城区城管委停车管理科哈洪涛科长已就上述内容与您电话沟通,因录音电话故障,文件损坏,无法上传。 答复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05-21 17:59: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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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437672854

    发布于2020-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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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431059110 丨Lv 2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的问题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如有相关证据材料一并附后,邮寄至北京市住建委(地址:北京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5号楼信访处);也可以直接到北京市住建委接待窗口递交书面材料;或拨打公开电话咨询55597768
    +1 2020-06-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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