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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购买二套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咨询

    首套住房为自住商品房(人均面积>30平米),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公积金按季度提取中,如果将首套公积金贷款还完后,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或者说1.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跟首套住房人均面积是否有关?2.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跟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有关?3.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跟公积金提取状态是否有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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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119533497

    发布于2020-04-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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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132817455 丨Lv 2
    可以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8〕51号)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执行的是“认房”、“认贷”政策。“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二套房贷款认定与借款人原购首套房的人均面积、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申请除外)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状态均无关。结合您信中所述,如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在北京无其他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住房贷款记录,购买二套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您致电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10-12329。
    +1 2020-04-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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