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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有房屋转出记录不可申请共有产权房申请的思考

    您好,共有产权房作为政府保障性用房,申请要求较为严格。其中有房屋转出记录就不能申请,这条是否有待商榷。本人离异人士,离婚已经三年多了。离婚时,房子给了前妻,有了房屋转出记录。目前,我也即将组件新的家庭。既然保障性房,就是政府保障首套房京籍户口家庭的刚需,对于我们这样的重组家庭,房屋转出记录把我们卡在了门外,将近40的人了,北京人,还在租房,孩子也上学了。这与初衷不符。有很多离异家庭都会有财产包括房产的问题。希望房屋管理部门能够看到我的信息。我想规避通过婚姻骗取房产的少数不法分子,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但更重要的是在规避他们的同时,把很多合理合法能够享受到国家保障性房的人们也规避了。就像我。我们立法部门是否应该最大限度的施惠于人,而不是去尽可能的规避不法分子。是不是顺序搞错了。期待你们的回复,谢谢。 北京市

    产权房 刚需 户口 首套房 举报

    提问者:ask5204332585

    发布于2019-12-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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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145115103 丨Lv 2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1 2019-12-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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