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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续128728提问

    非常感谢对128728问题的回复。还有些疑问有劳了;请问关于128728所问的非户籍内非共居且没有承租资格的原生家庭成员(户籍没有在该承租房内落过户,亦没有实际居住过,在本市有独立住房),其对符合变更条件申请人的申请有异议,产权单位如果以家庭成员有异议而认可其异议是否违背相关政策原则?回复的第三项明确京国土房管法函{2004}42号对其他家庭成员的定义“其他家庭成员”系指: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其他共居人。另外,关于满意度测评为何显示已评测?而我还没有册测评啊 北京市

    过户 户籍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2921585265

    发布于2019-08-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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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683020490 丨Lv 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好,您所提关于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家庭成员提出异议时,产权单位是否应受理的问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家庭成员才可以提出异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自管公房产权单位制定了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操作办法。
    +1 2019-09-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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