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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方购房后家庭情况变更的处理政策

    您好,关于共有产权方购房后家庭情况变更的处理政策,以下问题麻烦帮忙进行解答,以便熟知政策和申购:申购时家庭情况为单身,符合申购资格,如购房后,家庭情况由未婚变为已婚,爱人名下有房,以下三种情况按政策如何处理:1)已签约,未完成贷款手续,未交房。家庭情况由未婚变为已婚,爱人名下有房,是否需取消共有产权方购房资格,已交房款是否全额退还,是否会扣除部分费用?如何办理手续。2)已签约,已完成贷款手续,未交房。家庭情况由未婚变为已婚,爱人名下有房,是否需取消共有产权方购房资格,已交房款是否全额退还,是否会扣除部分费用?如何办理手续。3)已签约,已完成贷款手续,已交房。家庭情况由未婚变为已婚,爱人名下有房,是否需取消共有产权方购房资格收回房屋,已交房款是否全额退还,是否会扣除部分费用?如何办理手续。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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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167715081

    发布于2019-05-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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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天津人说快板 丨Lv 2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来信收悉!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1 2019-10-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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