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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摇号结束后接到公证处通知“选房资格被取消”

    2018年12月我申请了通州区通和家园共有产权房,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获得摇号资格。2019年2月20日摇号,当天查到了选房顺序号。2月21日14时许接到了方圆公证处的电话,通知我3月3日去选房。但2月22日下午15时许,又接到方圆公证处的电话,通知我“选房资格被取消”。我问原因后,公证处给的回答是“可能是您不符合本次的购房资格”。事后我又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官网,再次查询显示“初步核验通过。通州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通州区稳定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此,本人承诺:本人名下无房且从未有过住房。我的户籍是北京市房山区,在通州区某公立中学教学,已11年,中途无任何工作变动,所以社保不可能有问题。我妻子是通州区户籍,名下无房且从未有过住房,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且社保无中断。 北京市

    购房资格 产权房 购房 摇号 举报

    提问者:ask8248785345

    发布于2019-02-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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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068733552 丨Lv 2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具体情况请咨询户籍所在区住保部门。
    +1 2019-02-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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