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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限制太严
申请条件规定:离异满三年可能理解,但对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不能购买有异议!如果就一套住房,离婚了再住在一起显然也不太实际,为了解决矛盾,各自生活,由一方得到房产或共同处理了原有的住房,这就存在房屋转出转入的问题,这是普遍的现象呀!我们认为共有产权房限购当中离婚满三年,本人名下无房,就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了.像我离婚了,和前妻矛盾太大,原有的房子不可能合住,只参处理掉再各自购房.所以对待离异后购买共有产权房的条件这种特殊情况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目的是保障老百姓住房需求.现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样那样不切实际的限制条件,本身就是一种炒房行为,有刚性需求的不让买,让买的买不起有弃购的.如此种种秦不是把共有产权房当成了一种炒作对象.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共有产权房申购条件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强调离异满三年,无住房就成了.取消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这一条.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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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心中的蔷薇
发布于2019-02-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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