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正式发票无政策依据无法开具$https://m.fang.com/ask/ask_5065966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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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正式发票无政策依据无法开具
本人是昌平区万科翡萃家园的业主,该项目由两限房转化了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已经于11月中旬交房入住,但是我们找了开发商万科和昌平保障房投资公司,都无法开具正式发票,回复是北京市尚无此类房源的开具办法,等待政策落实,通过市长信箱反应了该问题,昌平区主管部门依然是该回复,依然是让我们等政策明确,请问关于此类住房的正式发票的开具的相关政策应该由何部门何时明确,因为发票涉及到给我们后续很多问题,我们急需正式发票,共有产权住房推出已经一年有余,正式发票应该由什么部门按照什么政策执行,请尽快明确,谢谢!该问题通过信访昌平区答复意见书如下:昌建网信答字[2019]33号信访人:陈华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于2018年12月29日受理信访人陈华于2018年12月25日以网上投诉形式提出的信访请求,已调查处理完毕,现答复如下。一、信访诉求北京市首个共有产权住房(万科翡萃家园)无法开具全款发票问题。二、调查处理情况该项目房源属于转化房源,目前北京市尚未明确此类房源发票的开具办法,待明确后,由昌平区保障房公司统一出具购房发票。有关落户政策,可咨询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信访人如对该答复意见不服,可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另:本答复意见书一式两份,信访人、办理机关各持一份。(复查机关地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5号楼,邮编:101160;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邮编:102200。)特此告知。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支持!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1月24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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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641527245
发布于2019-01-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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