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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出租

    2015年购买的通州区商品房,2017年交房,开发商要在2019年才能办好房产证。由于孩子上学及工作原因,目前在东城租房居住。自有房子空置,想将房屋出租以积极响应住建委号召,避免资源浪费,同时多一分收入补贴家用。但目前所有住房平台上都提示根据住建委要求必须有房产证才能发布房源信息,购房合同、发票、收房合同这些同样能证明房屋存在的信息为什么就不行呢?难道在房产证下来之前这三年房屋就必须空置吗,考虑到每年交付那么多新房,这不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吗,也与住建委提出的增加租房市场房源投放量、稳房租的政策不符啊。希望住建委能尽快约谈相关平台,请其在核实房源时灵活考虑。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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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NFZ588

    发布于2018-10-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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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sj283 丨Lv 5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反映的有关情况。
    +1 2018-11-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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