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共有产权房申请资格的问题

    您好,本人想申请共有产权房,现本人情况如下。我的爱人父母有一套单位分的房子,但在2008年,爱人父亲去世,由于当时爱人已经年满18岁,法律上必须享有10%的房屋继承权,故这套房产有爱人的母亲90%的份额,和爱人的10%的份额。2017年我与爱人结婚后,到房屋过户大厅通过买卖形式,把爱人的10%的份额过户给爱人的母亲。现在的情况是,我与爱人名下确实均无房产,但爱人有实际的房屋转出记录。根据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第二条: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无法购买共有产权房现在,我想与爱人申请共有产权房,能否通过审核? 北京市

    房屋过户 产权房 继承 继承权 举报

    提问者:ask3400635109

    发布于2018-09-1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pjyyng 丨Lv 3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各区房源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其中,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及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我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项目具体情况建议咨询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房管局)。
    +1 2018-09-2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