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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淀共有产权房(永靓家园)申请提供7月份的社保权益记录行不行

    我们是在海淀生活和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根据《海淀区永靓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我们家庭满足“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认购条件(且因为我们是在海淀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硕士,所以依规定属于优先组)。根据《海淀区永靓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在海淀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开通申购当月(2018年8月),申购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海淀区”。我是2018年7月3日入职网易公司(海淀中关村软件园),因此自7月(含)之后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均为海淀区,完全符合认购条件。我于9月8日前往申报材料现场提交,提交了全部资料,其中包含个人前六个月(2-7月)的社保权益记录以及7月单月的社保权益记录,均可显示本人目前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海淀区,但现场永靓家园项目资料审核人员以“所提供的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6月份的缴费区不是海淀区”为由拒绝,依据是《海淀区永靓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第五条要求申购人提交的是6月份的社保权益记录。我十分理解海淀区房管局在发布公告之时(8月28)日要求申购人提供6月份社保记录的原因,即一般社保系统只能打印两个月之前的记录,8月无法打出8月的,只能打出6月的。但申购人在提交资料时(9月7日)已经能够打出7月份的,因此提交7月份的不仅不应被驳回,反而相比6月份的更能证明“申购当月(2018年8月),申购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海淀区”。因此,我恳请市住建委给予答复。谢谢。 北京市

    产权房 房管局 认购 共有产权房 举报

    提问者:ask730607539

    发布于2018-09-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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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462240787 丨Lv 2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建议您向房屋所在区住建委咨询。
    +1 2018-09-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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