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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海淀区共有产权房项目“永靓家园”第二组非京籍优先组社保要求的问题

    本人2018年8月1日开始在海淀区工作以及缴纳社保,目前的工作单位也是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所以本人是满足海淀区共有产权房项目“永靓家园”第二组非京籍优先组条件:在海淀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无房家庭。但优先组审核认定材料清单里第6条规定:申购人2018年6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社保缴纳单位需与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名称一致)。这个材料本人无法提供。但公告里也规定:“在海淀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开通申购当月(2018年8月),申购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海淀区。所以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本人是否还可以作为非京籍优先组进行申购?感谢回复! 北京市

    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 户籍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6570843223

    发布于2018-09-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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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08066948 丨Lv 1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建设、配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请您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咨询。
    +1 2018-09-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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