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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申购资格不合理

    尊敬的领导,您好:针对大兴区近期开始网络申购的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资格第三条第4点“4.在大兴区工作的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指在开通网上申请当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大兴区(不包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且申请当月前24个月以上在大兴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于我的社保缴费地就是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果大兴区的共有产权住房没有申请资格,那眼下北京市辖区内的所有共有产权住房均没有申购资格。请领导针对此申购资格进行更新。以上,谢谢。 北京市

    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 户籍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9137835328

    发布于2018-07-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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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99587496 丨Lv 2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建设。
    +1 2018-08-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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