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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商业类直系亲属赠与过户的规定

    我是北京人,名下无任何房产,我父亲名下的商业楼赠与给我,必须核查我的购房资格,我觉得这条规定是为了限制购买商业类房屋的人,我名下无房产符合条件,可是需要连续五年的社保,这条我不符合,建委关于商业房产过户的规定是这样写的:商办类项目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我觉得我父亲名下的商业楼过户给我,这属于直系亲属赠与类业务,不是出售或者买卖业务,不能按照以上规定来限制我的业务,我本人感觉到很冤枉也很无奈,还望贵单位给予办理此项赠与业务。此项规定应限制那些炒房的人群和名下真正有房又不是直系亲属的人群,不应该这样限制跟我同样的人群,贵单位不能给予购房资格,下一步的税务和不动产都无法进行操作。 北京市

    购房资格 个人所得税 购房 炒房 举报

    提问者:ask9509174525

    发布于2018-07-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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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549077976 丨Lv 2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建议拨打59958692咨询。
    +1 2018-07-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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