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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申购原则部分条款不合理

    共有产权房申购条款中写到,家庭成员中有房产转出记录的不得申购共有产权房,我认为此项条款不合理。应该明确转出房产的年份,比如:北京2006年的平均二手房价格约为6000元左右,80平米的房子需要48万就可以购买到。而到了2016年时,北京平均二手房价格约为40000元左右,80平米的房子需要320万,假如我在2016年卖出自己名下一套80平米的房子后,参与共有产权房的申请购买,那么对那些真正需要买房的钢须用户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该条款确实有存在的意义。但假如我在2006年转出了名下80平米的房子,一直没有再次购房。2017年自住商品房的售价每平米一般在19000~22000价格左右,80平米的房子价格约在160万左右。现如今因为家庭需要购买一套房子,2006年卖房所得到的钱放在现在也不够首付款,不存在恶意炒房或抢占别人购房指标的请款,但因为该条款被剥夺申购共有产权房的资格,这是不合理的。 北京市

    产权房 首付款 购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8386131512

    发布于2018-02-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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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916816270 丨Lv 2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参考。
    +1 2018-02-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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