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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广州市做心脏搭桥手术医保报销比例问题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企业职工社保,马上在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手术了,因为费用较高,想咨询医保报销比例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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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568761196

    发布于2022-0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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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15483660 丨Lv 2
    广州政务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23号)》,第十八条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以下简称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职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600元; (二)退休人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8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6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120元; (三)参保人员每次住院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连续住院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四)参保人员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无需支付起付标准。 第十九条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职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 (二)退休人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9.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6%。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审核为准。2022年2月19日
    +1 2022-02-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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