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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不动产析产问题

    你的身份:本人反映 诉求内容:我于2019年购买了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奕翠园的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于今日领取房产证。我与妻子在几个月前已经离婚。 现咨询:该房屋在禁售期内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析产?办理析产需要带什么材料? 联系地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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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01023634

    发布于2021-03-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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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07847370 丨Lv 1
    广州政务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相关资料现回复:根据穗府办函【2017】6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一、缴交资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具体要求》) 3.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1份):《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或《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4.析产协议(析产协议经过公证的,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原件1份)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5.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 6.夫妻析产或离婚析产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7.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或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书、或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处理决定等(原件1份)。属于花都区的房地产,由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办理流程、资料详情请查看 (十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指引(析产登记):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2021年3月26日
    +1 2021-03-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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