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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询问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

    询问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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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蓝闲警察

    发布于2023-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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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464867410 丨Lv 2
    认定标准: 一、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二套房贷款,应当遵守以下准则: 1、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合肥市有稳定住所,且稳定住所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累计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的贷款余额不超过本人及配偶累计可贷款额度的60%; 3、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累计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的贷款余额超过本人及配偶累计可贷款额度的60%,但未超过本人及配偶累计可贷款额度的80%,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购买住房为改善家庭住房条件;(2)购买住房为投资租赁住房;(3)购买住房为投资自住住房; 4、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累计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的贷款余额超过本人及配偶累计可贷款额度的80%,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二套房贷款,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人及配偶本人稳定住所证明; 4、购房人及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还款记录; 5、购房人及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授信额度证明; 6、购房人及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证明; 7、购房人及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清偿证明; 8、购房人及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及变更记录; 9、购房人及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及变更证明; 10、购房人及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记录; 11、购房人及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证明。
    +1 2023-03-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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