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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协议的咨询(婚后父母资助买房,老公不肯出一分钱),草拟一份,请达人帮忙修改

    双方于2011年9月9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相关条例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现自愿就婚后财产作如下约定,并遵照执行: 甲方于2012年6月购买位于深圳市布吉**家园的房产一套,现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该房产价值: 万元,该首付 万元及相关税费 万元,共计46万元,由甲方父母为甲方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并以甲方个人名义办理贷款(95万),月还贷额:5700元。双方约定:1、 此房产的产权及与房产相关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个人所得,与乙方无涉。2、 乙方愿与甲方共同还贷。3、 如甲方失踪或死亡,房层产权归甲方父母所得。4、因考虑甲方尝还贷款的经济压力,乙方愿每月支付给甲方不低于4000元作为家庭基本生活费。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北京市

    购房 产权登记 还款 贷款 举报

    提问者:玩童王

    发布于2012-06-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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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深圳张勇律师 丨Lv 1
    1,协议基本有效,最好做一个公证,就保险了。
    +1 2012-07-01 举报
  • 律师13417447825 丨Lv 1
    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电话咨询,深圳房地产律师周争锋
    +1 2012-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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