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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佛山买的经济适用房,出现了买卖纠纷怎么办?

    在佛山买的经济适用房,出现了买卖纠纷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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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007168933

    发布于2023-01-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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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4229224342 丨Lv 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广州华发荔湾荟新房楼盘相关问题。华发荔湾荟物业公司是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物业费是3.3元/㎡?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有更好的答案,欢迎填写。如有其它疑问,可以在Q房网问答板块提出或联系经纪人解答。希望能帮到您,祝您购房愉快!
    +1 2023-01-10 举报
  • 尘寂地带 丨Lv 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惠民苑小区小区相关问题。惠民苑小区是有这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的,不仅仅是针对惠民苑小区的公共区域管理十分完善,还对业主出现安全,停车安全等管理都十分严格,对惠民苑小区的居住业主的生活安全都有很高的保障。因此,在惠民苑小区居住生活,是不用担心公共区域管理不完善的问题的。惠民苑小区的赠送面积大多数是开发商的一种噱头,需要看自己实际需求。除此之外,还需要判断惠民苑小区赠送面积的真实性。最后一定要确定惠民苑小区购买合同的内容是否有明确赠送面积。一旦赠送面积不够真实合理,会对购买惠民苑小区的购房者造成困扰。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有更好的答案,欢迎填写。如有其它疑问,可以在Q房网问答板块提出或联系经纪人解答。希望能帮到您,祝您购房愉快!
    +1 2023-01-09 举报
  • ask9613433962 丨Lv 1
    你好,购买者以出卖者名义先期支付协议定金,并且各期房款也是购买者以出卖者的名义交纳,后由于房价上涨,出卖者拒不履行转购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愿意返还定金及购买者所交纳的房款。而购买者由于与出卖者签订转购协议而丧失了购房的最佳时机。购买者不同意出卖者“撕毁”转购协议,遂发生了经济适用房纠纷。简单的说就是出卖者因房价上涨而反悔导致购买的失去购房时机。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判决方式,主要从买受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出发,确认转购协议无效。决房屋转购协议无效的依据,主要在于当事人在限制期内达成的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协议,侵犯了国家的社会住房保障体制,同时侵害了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购房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购协议应属无效合同。在此类纠纷中,原告与被告虽然当时达成了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他们达成的协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侵犯了国家的住房保障体制,并且从法律的教育功能看,判决双方达成的协议无效能够更好地规范市场交易主体的行为。希望对你有用!
    +1 2023-01-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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