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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我租了一间门面。。我前一个房东和我说这房子是他个人的。。房租一年3万。。可是过了没有几天合作社的工作人员说这房子是他们的。。。合作社的工作人员说:我前房东是没有资格转让或转租的。。我前一个房东现在说问我要转让费用。。我现在想装修都没有办法装修。。这个是不是属于前房东故意欺骗。。我现在能不能要求退款房租。。赔偿我的损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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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722296813

    发布于2022-12-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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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551528319 丨Lv 0
    首先说一下,你是一个讲理的人,做事都是按照老百姓的朴素思想来考虑,但是有些想法与法律规定是不一致的。 1、 租赁合同期满后,双方原来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新的租赁条件,包括租金、期限等,需要重新商议。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不能达成新的合同,租赁关系就不能继续下去了。但是,出租方应给承租方留出足够的时间腾房。具体期限没有法律规定,可根据房屋中物品多少、当地寻找租赁房屋的难易程度来决定。 2、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优先租赁权”没有法律依据。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赁合同期届满要求续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权利。在我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有租赁关系中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但对于其他地区没有效力。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 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房屋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但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 3、出租人非法把厨房隔断成房屋出租,如果违反双方的约定,给你的使用造成了不便,可以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给你造成损害,而是违反了《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对于解决你的问题没有帮助。
    +1 2023-01-01 举报
  • ask8049513927 丨Lv 2
    您好,前房东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您可以向前房东主张相关赔偿与损失。
    +1 2022-12-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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