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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业主,能否在小区公共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在自己家里可以吗?

    业主 举报

    提问者:西瓜皮和囊

    发布于2013-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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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美美55356 丨Lv 3
    是可以加建的,但要单位同意才行。
    +11 2014-04-14 举报
  • 周灵樨 置业顾问
    价格6000以上 但总不开盘
    +11 2014-03-28 举报
  • 刘杰 置业顾问
    显然是会的亲。。
    +11 2014-03-07 举报
  • 马雪 经纪人
    是啊。可以去官方看看啦。
    +11 2014-02-25 举报
  • 张瑶 经纪人
    大概是你两个月的工资吧。
    +11 2014-02-18 举报
  • 郑凯丽 丨Lv 4
    原则上不能,小区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应当保持其原有设计和使用功能,如果需要进行经营活动,应当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同时,法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物业管理条例),将住宅使用房屋改作商业用房,具备经营特征,应当是不允许的。
    +11 2013-08-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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