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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159653679
丨Lv 2
您好,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在交付之后如果空置半年以上经过业主以及物业相关部门的确认后,物业费用可以按照合同标准的70%缴纳,但并没有相关法律表示控制,半年以上可以不交物业费,当然如果在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另有约定,可以根据相关的约定进行执行。如果业主因为并没有居住房屋而拒交物业费,物业相关部门可以走法律程序。经过书面催交,或是业主以无正当的理由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用,通过法律程序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情况之下,法院应予以支持。对于购房者来说,只要没有交房,即便是在房产合同生效期之内,物业费用都是由开发商进行交付的,一旦交房之后,所有和物业公司相关的费用都是由业主自己承担。所购买住房后如果不打算长期居住,可以提前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