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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母亲去世了,留下一宅两处宅基地和两本宅基地使用证。一本是我父亲名字一本是我名字。而土地办登记却只有我父亲名字。请问可以在我父亲上面加上我的名字吗?加上的话我弟弟还有权力争吗?证上家庭人口只写五口人。我上面还有两个姐姐。那么弟弟是不是没包括所以就没有权力来分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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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rushtool

    发布于2013-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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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个回答
  • 任卉 经纪人
    不是很清楚呢
    +1 2014-03-30 举报
  • 黄柏儒 丨Lv 4
    每个小区的不一样,我们这里最低也得1.6万
    +1 2014-03-23 举报
  • 张妍 经纪人
    我经常拖尸体,大概三次塔有100个左右两个人每个人只有50个单刷是70个左右
    +1 2014-03-13 举报
  • 吴梓茜123 丨Lv 2
    3楼你文盲啊~~~~是子路
    +1 2014-02-14 举报
  • 戴国美 经纪人
    可能是说的可变频率
    +1 2014-02-10 举报
  • zb4562 丨Lv 6
    亮!越亮越好!
    +1 2013-12-25 举报
  • 高婷0635 丨Lv 6
    现在有很多优惠政策享受不到了
    +1 2013-12-17 举报
  • 胡南 经纪人
    简洁、舒适不破坏风水就行。
    +1 2013-12-15 举报
  • 雷文洁 经纪人
    适合老人居住的房子,第一要小区环境好,第二周边医院齐全。投资的话,学区房,地铁周边的适合投资用
    +1 2013-12-14 举报
  • 自由鸟的天堂 丨Lv 3
    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但需要和他们协商,加上你名字的话,弟弟就没权利争,两个姐姐也可以要求分割父母的财产,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犯时起算。 还有多方因素需要考虑,父母有无遗嘱、以前是否达成过协议,女儿在父母生前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等。 按照农村传统习俗,女儿出嫁一般是不必同儿子一样承担赡养义务的,一般也参与遗产的分割。无论是法律或传统习俗,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
    +11 2013-08-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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