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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教土地转让的问题

    我们村有一片土地,以前是茶山,后来荒废多年,土地所有者是属于镇政府。在90年代镇政府拍卖这块地给李某,镇政府跟李某签定了转让合同,并办好《非耕地使用权证》。2010年的时候李某又转让给了我。但是没有去变更登记,只签定了一个转让合同,并把《非耕地使用权证》,他与镇政府签定的转让合同,该宗地的地图等全部给了我。在《非耕地使用权证》上有一条注意事项:“凡变更土地权属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请问: 1、我们这个转让是无效的?有什么补救方法吗? 2、如果以后遇到国家征拨土地,权证名字还是李某的,是不是我的权益无法保 障?

    土地权属 房屋登记 土地转让 房屋转让 举报

    提问者:feifei蒲公英

    发布于20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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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宋浩龙 置业顾问
    要看小区的品质,总体上不算贵
    +10 2014-03-18 举报
  • _smileヾ似懂非懂_qq 丨Lv 1
    打我电话5-7085-8485
    +10 2014-03-13 举报
  • 李光照 经纪人
    可以去那的链家地产咨询一下
    +1 2014-03-05 举报
  • marggielett 丨Lv 5
    合同在你们之间是有效的,但是在法律上这块地还是李某的,你们必须要过户的,如果你要以你的名义过户给第四人,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而且即使他没有使用证还是有办法再次转让给第四人的,建议你去土地部门办过户。
    +10 2012-05-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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