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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秦丹 置业顾问
    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该赠与有效。若是进行了房产变更登记,就视为赠与行为完成,受赠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赠与人不可撤销。赠与人可以撤销的情况有两种:一、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但未办理公证,亦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二、双方如果是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约定为双方共有,但未办理公证及房产加名登记手续的,赠与方也可以撤销赠与。
    +177 2022-09-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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