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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业委会的人一定要由热心公益事业的人担任?物业不需要热心公益么?

    为什么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委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担任?物业不需要热心公益么?

    物业 业主 举报

    提问者:nadanest

    发布于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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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dragonzhaozhao 丨Lv 3
    我想另外一点需要补充:业主委员会委员非常受累,特别是在了解了物业管理内幕以后更加的累。因为,明明合理的事情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嘴告知业主的时候,会遭到不明事理的业主不理解。
    +11 2007-06-18 举报
  • lovelytomorrow 丨Lv 3
    嘿嘿,业主委员会虽说也是参与物业管理的“一分子”,可是业委会的人就是维护咱们全体业主权利的代表,是为咱们的全体业主服务的,换句话说他们其实就是物业公司的眼中钉,因为他们可以查物业公司的账,可以有权令物业在报修不合格的方面、不合理收费及服务不到位整改,简单点说他们就是为了业主在监督物业公司。这样的人能不要热心肠吗?
    +1 2007-06-18 举报
  • blueidea82 丨Lv 4
    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他的热心公益与与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同,业委会委员的工作是无偿的,不计报酬的
    +1 2007-06-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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