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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陈海霏 经纪人
    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所有权就归属谁的.如果是夫妻,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共同产权。
    +1 2014-06-15 举报
  • 小柯兰 丨Lv 0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和相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规定,房产的归属以房产证上面的归属为准,这是大方向但是也有很多分支,比如你给我买房子,我把房产证给你,并且去房管局办理公证,你就可以自己去过户和处理这个房子了,而且房子的主人也是你,你也可以不去办理过户程序,但是其中有一个风险就是比如我跟人家债务纠纷的情况下,法院冻结我的财产,他是不会理会咱们做的公证的,还是会冻结你这套房子的,但是法院还是会承认咱们的买卖和合同的的有效性,你可以找我索赔
    +11 2013-08-27 举报
  • 守恒预测 丨Lv 0
    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所有权就归属谁的.如果是夫妻,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共同产权.
    +11 2013-08-27 举报
  • foglianxiao 丨Lv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以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为准。下列条款除外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但,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1 2013-08-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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