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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问题(来自天津银行里小区)

    婚前男方付首付购置房产一处,男方公积金+商业贷款,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个人名字且目前压在银行里。请问如果暂时不能在房产证加名字的情况下,如何确保该房产为双方共有。双方签订婚前协议并公证,以此可否证明该房产为双方共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另外,这个协议是否应该领结婚证前签订?去公证的时候都应该携带哪些证件?附:女方负责装修款和家电等,且共同还贷。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北京市

    还款 贷款 房产证加名 装修 举报

    提问者:飞鹰主页

    发布于2013-08-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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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zhengbukai 丨Lv 4
    到当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夫妻双方到场,进行三方协调,经得双方同意事项后,并有公证处开出公证证明。
    +1 2013-08-27 举报
  • Agood 丨Lv 3
    到当地找公证处,夫妻双方到场,进行三方协调,经得双方同意事项后,并有公证处开出公证证明。
    +1 2013-08-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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