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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非耕地过户

    我们村有一片土地,以前是茶山,后来荒废多年,土地所有者是属于镇政府。在90年代镇政府拍卖这块地给李某,镇政府跟李某签定了转让合同,并办好《非耕地使用权证》。2010年的时候李某又转让给了我。但是没有去变更登记,只签定了一个转让合同,并把《非耕地使用权证》,他与镇政府签定的转让合同,该宗地的地图等全部给了我。在《非耕地使用权证》上有一条注意事项:“凡变更土地权属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请问:1、我们这个转让是无效的?有什么补救方法吗?2、如果以后遇到国家征拨土地,权证名字还是李某的,是不是我的权益无法保 障? 北京市

    土地权属 房屋登记 宗地 耕地 举报

    提问者:柠檬瓣2011

    发布于2012-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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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张小霜 经纪人
    应该算是有效的吧,有没有公证书啊;有公证对你比较有保障一点.跟李某联系一下,去更一下名.
    +1 2012-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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