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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委会不作为,我们小区共有7幢楼,我们想以自己这幢楼的名义自建业主小组,可行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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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梦来财传奇

    发布于2013-08-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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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个回答
  • 马兴昌 经纪人
    很高兴为你服务
    +11 2014-03-26 举报
  • 孙国蒲xa 丨Lv 1
    可以的,业主委员会本来就是由社区所有业主来确定的,而且物业公司的更换也由业主委员会来确定的
    +1 2013-09-21 举报
  • 未央国际李欣 丨Lv 1
    不可以。一个小区范围,不能存在一个以上物业管理范围;一个物业管理范围内,只允许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所以说,一个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这是避免交叉纠纷。如果业委会不作为,可以向上级监管部门:居委会、街道、建委等反映及投诉,也可以启动弹劾罢免程序,但是另起炉灶是行不通的
    +1 2013-09-19 举报
  • 陈静 经纪人
    、小区内自治,这是国家认可的。2、独栋楼,自建业主小组,是可以的,但行使的权利不大,涉及到小区公共的部分,没有权利。3、简单说,单独一幢楼自治,只能自我的约束力,没有对外行使的权利(因大部分设施设备属公共范畴)
    +1 2013-09-14 举报
  • 龍崎 丨Lv 1
    不可以。一个小区范围,不能存在一个以上物业管理范围;一个物业管理范围内,只允许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所以说,一个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这是避免交叉纠纷。如果业委会不作为,可以向上级监管部门:居委会、街道、建委等反映及投诉,也可以启动弹劾罢免程序,但是另起炉灶是行不通的。
    +1 2013-09-13 举报
  • 王盈xa 丨Lv 1
    、小区内自治,这是国家认可的。2、独栋楼,自建业主小组,是可以的,但行使的权利不大,涉及到小区公共的部分,没有权利。3、简单说,单独一幢楼自治,只能自我的约束力,没有对外行使的权利(因大部分设施设备属公共范畴)
    +1 2013-09-11 举报
  • 张楠xa 丨Lv 1
    不可以。一个小区范围,不能存在一个以上物业管理范围;一个物业管理范围内,只允许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所以说,一个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这是避免交叉纠纷。如果业委会不作为,可以向上级监管部门:居委会、街道、建委等反映及投诉,也可以启动弹劾罢免程序,但是另起炉灶是行不通的。
    +1 2013-09-10 举报
  • 赵旭涛xa 丨Lv 1
    不可以。一个小区范围,不能存在一个以上物业管理范围;一个物业管理范围内,只允许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所以说,一个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这是避免交叉纠纷。如果业委会不作为,可以向上级监管部门:居委会、街道、建委等反映及投诉,也可以启动弹劾罢免程序,但是另起炉灶是行不通的。
    +1 2013-09-10 举报
  • 穆俊伟 置业顾问
    1、小区内自治,这是国家认可的。2、独栋楼,自建业主小组,是可以的,但行使的权利不大,涉及到小区公共的部分,没有权利。3、简单说,单独一幢楼自治,只能自我的约束力,没有对外行使的权利(因大部分设施设备属公共范畴
    +1 2013-09-10 举报
  • 薛友坤 丨Lv 1
    1、小区内自治,这是国家认可的。2、独栋楼,自建业主小组,是可以的,但行使的权利不大,涉及到小区公共的部分,没有权利。3、简单说,单独一幢楼自治,只能自我的约束力,没有对外行使的权利(因大部分设施设备属公共范畴)。
    +1 2013-09-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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