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sk262072928
丨Lv 2
2、非农业户籍居民(包括华侨)原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产权不变的,可以依法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宅基地,原宅基地总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按照规定允许继续使用的,可以暂时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
-
-
ask9945989206
丨Lv 2
以下情形的需要回收: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比如建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该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另外,如果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要再重新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申请了一定要快点建房子!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
-
-
ask5412748269
丨Lv 0
以下情形的需要回收利用:1、空余或房屋坍塌、拆卸两年以上未修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性土地资源使用权。明确表示使用权的,由集体报检县级人民政府准许,销户其土地登记,土地资源由集体取回。例如建的房屋倒塌2年后,并没有复建,集体应回收利用该土地资源使用权。如果要正常使用,满足条件能够重新申请。此外,假如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子,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取回土地资源使用权,销户其土地登记。想开房子的时候,要再重新申请宅基地。因此宅基地申请了一定要快点盖房子!2、非农业户口住户(含侨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没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拆除房屋后没有准许复建的,土地资源使用权由集体取回。例如农村户口变为非农业户口或迁居海外后,就没有乡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可是原先在农村的房屋归属于合法财产,仍然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一直应用房子,直至房屋自然损坏,但没有复建的权利。3、接纳出让、购买房产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来宅基地总计总面积超出地方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容许正常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明确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明确农村百姓宅基地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时,其总面积超出地方政府要求标准的,能在土地资源登记表和土地证书内标明超出规范总面积的数量。之后单独立户建房子或目前房屋拆迁补偿、改造、拆建或政府部门依规项目实施计划再次基本建设时,按地方政府规定的总面积规范再次明确使用权,其超出一部分退回集体。《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
-
-
ask1815121610
丨Lv 1
需要回收以下情况:1、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确定。使用权使用权的,集体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集体收回土地。例如,房屋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当恢复土地使用权。如需继续使用,符合条件可重新申请。另外,如果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盖房子的时候,要重新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申请一定要快点盖房子!2、非农业户籍居民(含华侨)原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不变的,可以依法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拆迁后未经批准重建的,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例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没有资格使用农村宅基地,但原农村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仍受法律保护。因此,房屋可以一直使用,直到房屋自然损坏,但无权重建。3、宅基地与原宅基地的总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经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以暂时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屋获得的宅基地来确定。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中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