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婚后双方贷款买房,贷款没还完,这套房产应该怎么分配,一同经营的店及店里的东西怎么分配。

    付首付时我父亲有出资。男方曾经跟我动过手,有派出所介入,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写到离婚材料上。盼祥答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房产 首付 举报

    提问者:西瓜皮和囊

    发布于2012-05-1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夏天喝凉茶 丨Lv 4
    你的房子是物权关系和银行的债权,银行收房子是基于抵押合同产生的债的请求权而不是基于物上请求权)。可以改动要产权人亲自带身份证去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你这种情况是这样的,房子是婚后的共同财产,一同经营的店及店里的东西等都是,新婚姻法改后的变化是,如果你现在离婚房子肯定是你拿但你要补偿你丈夫相应的价款,也就是还钱拿房子,当然你也可以不要房子要钱,房子在你名下你可以选择。现在新的婚姻法解析三已经生效你现在离婚就是这么处理的。以前的法律是房子归谁需要法官裁判,现在不需要了直接给产权人。至于房子升值部分的处理现在还没出具体的现在法官只能参照同期同地区的销售均价确定,后面最高法出批复的话就按批复来。
    +1 2012-05-1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